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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屁孩儿]离婚后发现女儿非亲生,爸爸一怒之下把前妻告上法庭,结局很过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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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0-05-27

  

|文儿

朋友是一位离婚律师,前一段时间她给我讲了她刚刚经手的一件案子。

事件的男方女方当事人,两人结婚两年后生下一个女儿,后来夫妻两人相继下海经商,生意越做越红火,但由于事业繁忙,两人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感情变淡。在女儿6岁的时候,两人协议离婚。男方表示愿意继续抚养女儿,女方同意,两人就儿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做好协商后,去离婚登记处办理离婚并领取了离婚证。





此后男方就成为带着女儿生活的单亲爸爸。没多久,男方带着女儿一起参加朋友聚会,有朋友开玩笑说,你女儿长得真是一点都不像你。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男方回去后越看女儿,越觉得不像自己。心里的疑虑越来越深,于是便带着女儿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自己确实不是女儿的生理学父亲,也就是说女儿并不是自己亲生的,和自己没有丝毫的血缘关系。

于是男方一气之下,把前妻告上了法庭,不仅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并要求前妻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费。我忍不住好奇,赶紧问朋友,结局呢?朋友说,那还用怀疑,当然是男方胜诉啊。女儿的抚养权变更成前妻的,男方不用支付抚养费,也获得了一定的赔偿。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亲生父母与子女间的抚养、赡养义务依自然血亲而形成,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抚养、赡养义务依双方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而产生。而且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抚养权归属在离婚纠纷中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一、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二、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

法律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因为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优先归属于血亲,也就是亲生的父母。这次案件中男方与“女儿”之间既没有自然的血亲关系,也没有法定的拟制血亲关系,男方也就没有义务再抚养女儿。从另一个角度讲,男方也没有义务为他人的女儿承担抚养义务,尽抚养义务的应该是这个女孩真正意义上的父亲和母亲。法院判决变更女儿的抚养权,由女儿的妈妈抚养符合法律规定。





而且在这起案件中,男方作为原告是受害者,当他知道自己辛苦抚养六七年的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时候,所受的打击和精神摧残是无法言喻的,而这一切都是女方造成的。如果男方提出赔偿要求,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过错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女孩被前妻接走独自抚养,男方也不用付抚养费。虽然这个结局挺过瘾的,女方为自己所犯的错付出了代价。但对这个女儿来说挺悲哀的,快7岁的女孩已经不小了,她已经懂很多事情了。自己“父母”之间这样的纠葛不知道会给她留下怎样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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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来源:养耳音乐网论坛 yangers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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